由于放射源危害程度不同,等级不同在放射源处理方面也存在这诸多差异,下面介绍一下放射源分类知识以及它们对人体造成的危害,以便大家在处理不同等级放射源时更得心应手。
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规定,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,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,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、Ⅱ、Ⅲ、Ⅳ、Ⅴ类,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。
(一)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。没有防护情况下,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
(二)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。没有防护情况下,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
(三)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。没有防护情况下,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,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
(四)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。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,但对长时间、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
(五)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。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。
因此,从事放射源行业的单位必须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场所和包装容器,有完善健全的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等基础条件。
天津市博安集团-从事放射源事业15年,主要经营放射源销售、运输、进出口手续办理以及无损检测等相关涉源工作,具有从事放射源行业的各项专业资质,拥有环保安检许可上岗证人员25名,并在全国的“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”的专项行动中被评为天津市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电话:4000-132-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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